各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科技創新創業平臺發展,鼓勵大眾創新創業,營造我省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海南省科技創新創業平臺考核實施細則》?,F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科技創新創業平臺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瓊發〔2017〕12號)、《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專項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瓊科規〔2022〕3號)、《海南省科技創新創業平臺管理辦法》(瓊科規〔2020〕15號),為進一步推進我省科技創新創業平臺發展,鼓勵大眾創新創業,營造我省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述科技創新創業平臺主要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和大學科技園等。
第三條?科技創新創業平臺考核由省科技廳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考核內容和評定等級。根據科技創新創業平臺的考核績效指標體系,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和大學科技園基礎條件、孵化服務、孵化績效等進行評分。評定等級如下:優秀(85分以上,含 85分)、良好(85-70分,含 70分)、基本合格(70-60分,含 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 60 分)。
第五條?申請??己藢ο蟮卿浐D鲜】萍紭I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選擇“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專項-海南省科技創新創業平臺”,在線填報考核申請資料。
第六條?受理。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受理申報單位提交的考核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退回申報單位補充材料,形式審查通過后提交省科技廳。
第七條?考核。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實地核查,按相關程序進行審定,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示 5個工作日。
第八條?對科技創新創業平臺各類載體年度績效考核等次為“優秀”、“良好”的,給予運營后補助,具體如下:
1.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給予運營后補助不超過 100萬元,年度績效考核“良好”的給予運營后補助不超過 60萬元;
2.對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給予運營后補助不超過 20萬元,年度績效考核“良好”的給予運營后補助不超過 10萬元。
第九條?對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和大學科技園,給予 1年的整改期。
連續兩年績效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取消相應的資格。
第十條?對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和大學科技園,取消相應的資格。
第十一條 對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詐手段騙取科技創新創業平臺各類載體資格或影響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營機構,取消其資格,追繳獲資助的財政資金,5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記入省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涉嫌違法、違紀的,按規定移交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
第十二條?本細則由海南省科學技術廳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細則自 2022年10月13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附件:附件1-5.doc